把纪律修养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硬指标

纪律作为须臾不可离开的行动准绳,能够有效促进党员干部强化自律、提高觉悟、锤炼党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纪律修养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硬指标,任何时候也不能放松。”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修养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存续、职业发展稳定等,是党员干部提高自身修养的底线要求。

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标志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历史经验。无论对党的整体、党的组织还是党员个人,党的纪律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纪律修养作为党员干部提高自身修养的必修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强调“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要求“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并明确将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作为判断党员干部合不合格的基本条件。

党员干部在不同地区、行业、单位部门中工作、学习、生活,实践的多样性、动态性、生动性与纪律规矩的规范性、一致性、严肃性之间会存在张力。当二者之间产生不一致或发生矛盾时,是违纪违规做选择、搞变通还是持之以恒遵规守纪,是对党员干部纪律修养的重大考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党纪规范没有例外,党纪处分没有特权,任何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必须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事实表明,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加强纪律修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才能以纪律为准绳不断修枝裁叶、除菌杀毒、去腐生肌。严守纪律就能淡定从容、行稳致远,就能拥有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应有贡献;无视纪律就容易肆意妄为、自毁前程,甚至身败名裂,最终祸及家庭、损害党的形象。

纪律修养的形成,是让党员干部把纪律放在心中应有的位置,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现实中许多违纪的党员干部,不是不知道纪律规定,而是没把纪律当回事。加强纪律修养,党员干部要以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增强纪律观念,把纪律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的自制力,把纪律规矩全面融入工作、学习、生活之中,坚持不懈抓常抓长、抓深抓细,以严守政治纪律为重点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严起来,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要落实到守纪上,体现到工作生活的具体行动中。党员干部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坚决反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筑牢敬畏法纪、严守规矩的红线意识,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念,依法履责、依法用权、依法办事,把组织的纪律和要求内化为自觉的意志和信念,确保权力始终在纪律规范和国家法律的轨道上运行。把党的纪律内化为积极健康生活的行为习惯,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自觉用党员标准和党的纪律规范言行,坚决反对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只要组织给权、不要组织监督的不良倾向。

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要把纪律修养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硬指标,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无论面临什么情况、碰到什么问题,都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不越“雷池”、不踩“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