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陕西省生态空间治理十大创新行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以推动我省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目标,解决生态空间治理领域突出问题,着力提升生态空间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能力,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陕西力量,为建设美丽陕西提供科学指南,特制订陕西省生态空间治理十大创新行动。


一、生态空间理论创新行动

(一)创新生态空间治理理论。加强生态空间基础研究,科学认知陕西生态空间结构及特征,深入研究自然生态系统的机理机制,促进自然、生态、人文、地理等学科的交叉融合,丰富创新秦岭祖脉、中央水塔等生态空间理论,科学指导生态空间治理工作。

(二)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建立生态空间类型、数量、质量、分布等特征信息库,进行生态空间状况评估,编制生态空间分类标准,区划生态空间治理分区,为提升生态空间治理效能奠定基础。

(三)建立生态空间治理技术体系。集成创新生态空间治理关键技术,制定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重建、生态富民、生态服务和生态安全等领域管理规范与技术标准,丰富生态空间理论支撑。

二、生态保护创新行动

(四)探索生态空间分类管控机制。精准把握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特征和演化规律,优化分区管控方法,构建永久生态空间和一般生态空间大保护格局,建立健全生态空间分级管控体系。

(五)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模式。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秦岭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公众参与治理机制研究,构建建设与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各类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增强永久生态空间服务功能。

(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机制。提升森林资源监测水平,创新林地资源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探索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保护并轨制度,建立健全森林健康经营机制。

(七)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制度。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专项调查,研究完善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强化重要区域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全民参与机制。加强大熊猫、朱鹮等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繁育及野化放归研究。完善野生动物收容、防疫、救护及抢救性保护制度。

(八)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加强重点物种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建立种质资源保存库,创新利用优良种质资源,促进生态空间提质增效。

三、生态修复创新行动

(九)开展生态修复区划与评价。加强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研究,确定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区域,构建生态修复适宜性评价体系,建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及过渡区的生态修复路径,创新生态修复模式。

(十)开展生态修复科技攻关。研究陕北白于山、黄河沿线、关中北山及秦巴坡脚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关键技术。建立健全天然林、草原、湿地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与修复技术体系,建立示范样板,促进生态系统正向演替。

(十一)研究生态修复管控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治理全程管控机制,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修复管控模式。创新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赎买租赁、以地换绿等国土增绿形式,统筹推进各项生态修复工程。

四、生态重建创新行动

(十二)开展生态重建调查与区划。加强生态重建区与退化生态系统的监测与评估,构建生态重建区的承载力评价体系,建立典型困难立地生态重建路径,分类施策,集成创新生态重建机制和技术模式。

(十三)创新生态重建技术体系。研究偏远山区、土石山区、荒漠荒地等生态重建关键技术,构建生态重建技术方法与标准体系,实施一批重点区域生态重建工程,让濒临崩溃的重点区域恢复生态功能。

(十四)探索生态重建体制机制。探索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大工程生态重建新机制,加强乡土树种选育、生产和推广使用,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提高重点工程建设质量。

五、生态富民创新行动

(十五)构建生态富民产业体系。加强林业产业开发与利用技术一体化研究,创新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高标准经济林建园、林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体系,探索区域化和园区化集中发展模式,构建生态空间治理工程与生态富民增收新模式。健全生态产品标准、认证及标识体系。完善生态产品示范推广和基地建设等支持政策,推动生态产业富民。

(十六)规范非食用野生动植物繁育。依法评估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与人工驯化动物,确定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名录,制定野生动植物人工养殖规范和标准,协同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

(十七)创新绿色发展模式。研究国有林区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增强林区林场发展内生动力。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赋予商品林经营主体更多自主权,合理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创新生态富民模式。

(十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完善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制度。建立健全退耕还林、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等生态补偿机制。

六、生态服务创新行动

(十九)构建生态服务体系。加强生态服务效能评估,科学测算生态服务增量。识别生态服务重点区域,研究生态服务方案和实施路线图。研发以森林康养、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生态文体与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十)建设生态服务平台。挖掘特色的生态产品,构建森林康养、自然体验、生态游览观赏等服务平台。总结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及森林文化小镇建设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大推广力度,提升生态服务能力。

(二十一)探索生态文明教育机制。深度挖掘祖脉秦岭、母亲黄河等文化积淀,研发一批主题突出的生态文化产品,推广普及自然教育模式,巩固提升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完善自然体验基地和国家步道建设,建立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

七、生态安全创新行动

(二十二)构建生态安全体系。研究生态空间安全风险影响因素,加强生态安全监测和管控,建立生态空间风险的预警机制,增强生态风险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生态空间安全。

(二十三)建立有害生物防控机制。研究修订突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严密的疫情封锁机制。完善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防治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有害生物防治关键技术方法与标准体系。加快出台《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

(二十四)创新森林草原防火机制。研发森林草原防火信息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完善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指南与标准,制定火灾损失评估办法。建立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管理机制。

(二十五)健全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管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快重点疫情防控技术研究,推动制定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野生动物特殊保护与一般保护制度,依法构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隔离技术体系,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协同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八、生态空间法治行动

(二十六)推进实施林长制。研究我省各级林业部门机构设置,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林业行政管理机制和生态卫士体系。探索建立覆盖生态空间资源的林长制,制定《陕西省林长制实施意见》,全力推进生态空间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二十七)构建生态空间法制体系。加强生态空间法治建设研究,开展现有法律法规与生态空间治理的适宜性评价,提出生态空间治理制度建设意见。推动自然保护地、天然林保护、湿地、草原、荒漠等重要领域地方立法与修订。推动制定《陕西省生态空间治理条例》。

(二十八)理顺生态空间执法体制。研究理顺生态空间行政执法体制,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制定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省管理局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方案,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二十九)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研究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和信用惩戒、互联网+监管等现代监管措施。健全重大事项法制审查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复议诉讼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九、生态空间治理能力建设行动

(三十)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国家、省部级重点试验平台建设,加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组建陕西省生态空间研究院,明确生态空间治理重点任务,加快生态空间治理科研和示范推广。

(三十一)建立生态空间资源“一张图”。研究编制省林业局生态空间治理智慧化框架方案,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智慧化综合平台,推进陕西生态空间资源“一张图”建设。

(三十二)加强创新人才制度建设。加强生态空间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优化职称职级岗位设置和技能鉴定,完善创新人才制度和激励机制。

(三十三)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探索开展生态空间治理创新投融资机制,设立生态空间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生态空间治理、修复、保护示范工程申报制度,鼓励开展各种科技创新示范活动。

十、生态空间治理战略行动

(三十四)开展生态空间规划战略研究。研究统一规范的生态空间规划编制机制,制定生态空间规划编制指引和技术规范,鼓励各地开展生态空间规划试点,科学指导《陕西省生态空间治理中长期规划》编制,逐步建立起战略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为支撑的陕西省生态空间治理规划体系。

(三十五)探索生态空间治理有效模式。研究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生态空间建设的有效模式,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制定《陕西省生态空间治理试点方案》。开展重点县(区)生态空间治理先行示范区建设,完善相关技术措施,创新生态空间治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