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国家林草局召开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候鸟保护的最新举措和进展。发布会介绍,通过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保护组织的共同努力,我国候鸟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鸟类种群数量总体呈现恢复性增长,候鸟停歇地和迁飞通道生态质量有效改善,盗猎等现象明显下降,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总体上维护了候鸟迁飞安全。
我国是世界上鸟类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全球候鸟跨境迁徙的重要通道。全国共有鸟类1445种、约占世界鸟类总种数的六分之一,其中具有迁徙习性的鸟类达800多种。全球九大候鸟迁飞通道中,有4条途经我国,几乎覆盖了我国全部领土和领海。近年来,国家林草局和各地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原则,积极采取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候鸟等鸟类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 2016年、2022年两次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2021年调整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共有394种鸟类被列入名录,其中一级92种、二级302种,占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57.4%。2023年调整发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收录鸟类1028种,占名录收录物种的53.4%。两个名录共收录1422种,占我国鸟类种类的98.4%,为严厉打击盗猎鸟类等违法犯罪提供了法治保障。 同时,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划定和明确鸟类迁徙通道范围,进一步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状况的调查监测,落实巡护看守值守责任,开展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的影响评价,强化鸟类野外保护、维护栖息环境。 国家林草局制定发布《“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将鸟类监测评估、迁飞路线保护站点建设、鸟类环志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印发《全国鸟类迁徙通道保护行动方案(2021—2035年)》,明确了1140处候鸟重要繁殖地、越冬地、停歇地,确定了积极开展鸟类环志和重要候鸟及种群调查监测与评估等7项主要任务。设立了动物监测中心、全国鸟类环志中心,设立监测站点和环志站点,每年制订实施鸟类环志和样品采集工作计划。 建立由27个部门组成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协调机制,联合打击候鸟乱捕滥猎滥食、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野生动植物义务监督员制度,开展考核、督查、督办、通报、约谈、问责工作,设立野生动物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 加强宣传教育,将“爱鸟周”明确为法规制度,每年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加强鸟类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普及,引导公众自觉爱鸟护鸟。拓展国际合作,推动联合保护,加入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关系协定,推进与迁飞沿线各国在鸟类监测、鸟类环志、信息交流、科学研究、姊妹保护区共建等方面保护合作。 通过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保护组织的共同努力,我国候鸟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鸟类种群数量总体呈现恢复性增长,候鸟停歇地和迁飞通道生态质量有效改善,盗猎等破坏鸟类现象明显下降,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总体上维护了候鸟迁飞安全。 针对仍有盗猎鸟类情况不时发生,国家林草局迅速组织调查,深入分析原因,研究部署强化保护管理措施,充分动员和调动各方力量,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猎捕、交易和经营利用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 近期,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候鸟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对迁徙鸟类的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区域,加强巡查巡护清理;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协作,严查花鸟市场、餐馆饭店、网上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彻底斩断乱捕滥猎和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鸟类及其制品的利益链条;落实各地主体责任,做到巡护到位、看守到岗、责任到人,各派出机构要紧盯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导监管;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益组织、民间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护飞行动,确保鸟类安全迁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