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兴林

盛 世 兴 林

转自:陕西省森林文化协会官方微信平台


作者:党双忍

         在资料中经常可以看到“盛世兴林”的说法。然而,很少有人解释其来历以及深意。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大量查阅资料后,并没有找到理想的答案。

    我以为,“盛世兴林”对应着“乱世毁林”。中国森林的大破坏,即发生在历次“乱世”时期。因此,欲说“盛世兴林”,必然要先说“乱世毁林”。

    之所以“乱世毁林”,根源在于林业生产周期长,加之林业所具有的公共产品性质。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在乱世,人们对未来缺乏稳定预期,政府没有足够财力,无法提供正常的公共服务。吃了上顿没下顿。包括政府在内,大家急于挖抓现成,没有人做长远打算,不愿意去植树造林。当盛世来临,大家看好未来前景,加之政府也累积起财力,能够顾及长远,为子孙谋,阴及子孙,造福后代。这时,比较愿意也有能力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这就是盛世兴林的根由。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盛世兴教。教育更是盛世必做的事情。

         所有的投入,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获得投入带来的“好处”。政府的投入是公众之钱,投入的目的,当然是获得“公共产品”,主要是要取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私人的投入,目的完全不同,主要是要获得“私人产品”,取得直接的经济效益。政府与私人投入用于不同方向,采取不同方式,这是经济机制高效运作、社会机制高效运作的需要,也是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天经地义的事情。林业投入属于哪一类,由谁来投资?现在,大家习惯说林业是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我以为,这个说法过于笼统,混淆了大林业内部不同部分在性质上的巨大差别。在大林业之中,有些具有公益事业性质,有些则具有产业性质,两者不能混淆。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还必须将林业进一步细分。新时代的林业是大林业,是三元林业。所谓“三元林业”,即生态化林业、景观化林业、产业化林业。这三部分合在一起,即是“大林业”。

    产业化林业,也可以叫做“小林业”。“小林业”提供的产品是传统林产品,比如苹果、葡萄、柿子、梨、枣、桃、杏、猕猴桃、柑橘、核桃、板栗、花椒、油茶等,这些产出多是食品,所以是基础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小林业虽然也具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主要目的是取得经济效益。这些林产品,带有私人性质,具有排他性,一旦甲消费了,这种林产品就会随之较少,这必然导致乙就不能消费。这种林产品,产权明晰,边界清楚,是完全可以进行市场交换的“私人产品”。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政策。考虑到小林业的基础性,应当采取适当扶持的政策。

    生态化林业所提供的产品主要是生态服务,也就是在这一意义上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吸碳放氧、净化空气等等生态功能。提供这些服务,需要森林永续利用,持续发展。这些服务,在消费时不具有排他性,甲的消费并不排斥乙的消费。甲的消费并不导致生态服务减少,并不影响乙的消费。况且,风、沙、水、土、碳、氧等都具有流动性。每一个消费者所消费的量难以精确计算,或者说计算成本过高,难以具体实施。加之消费者过于分散,使得私人投资者望而却步。因此,生态服务是难以进行市场交换的完全“公共产品”。事实上也没有人为享受生态服务埋单。这个职责只能交给中央政府。自然保护区的工作,停止采伐后国有林场的工作,几乎全部是提供生态服务的工作。事实上也是如此,中央的林业投入主要用于生态化服务林业项目,用在了“里子工程”上。

    景观化林业提供的产品是森林资源带来的景观服务。这种用于观赏的景观服务,主要为当地居民的消费服务。所谓身边增绿、身边造景,见缝插绿、处处造景,所谓河流绿化、道路绿化,以及社区绿化,这可增加当地居民的幸福感,改善区位发展条件,提高知名度,提升美誉度。由于消费者和消费数量难以计量。所以,林业景观服务只能界定为地方“公共产品”。当然由地方政府“埋单”。事实上,这些年地方政府所做的林业投入也主要用于景观林业,用于装点大地的“门面工程”上。

    当下,感觉比较困难的是,实行产权制度改革之后的分林到户的集体林产权比较纠结。在集体林中的公益林,虽然林权到了户,但户的权利义务边界需要科学界定,以实现权利义务均衡、权利义务对等。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结构是不稳定的结构。农民守着林子,却得不到相应利益,这是当前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亟待深入研究,并切实予以解决的事关林业长远发展的大事情。

    盛世兴林,不只是兴“小林业”,更是兴“大林业”。盛世兴林,不只是一个“兴”,更是三个“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个人要一起增加林业投入。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林业投入遵循一般公共产品投入的原则,企业个人林业投入则遵循一般市场法则。中华民族迎来了伟大复兴的盛世,这是兴林治山千载难逢的好时机。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快恢复与重建森林,加快恢复与重建生态,为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永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党双忍,经济学教授,生态文化学者。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现任陕西省林业局副局长、省林科院院长、大秦岭研究院院长。先后在省农业厅,宝鸡市委、市政府任职。出版《秦岭简史》、《学习力》、《中国树文化》、《制度并轨与城乡统筹》、《三农治理策论》、《知识农业与农业转型》等著作。近年来,致力创建秦岭学知识体系,先后在美国耶鲁大学、中国外交部、北京大学、省人大常委会等单位发表演讲上百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