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各地要根据营造林生产滚动计划,结合当地生态建设实际需要,科学谋划年度营造林生产任务,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质量标准,落实好组织动员、资金筹措、苗木调剂等。中央财政造林、森林抚育等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已提前下达,各地要结合上年度申报情况,抓紧分解并逐级落实到山头地块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造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技术规程》和其他相关规定,科学编制作业设计,做到现场设计、现场审批。要提早开展种苗生产调查,制定用种用苗计划,搞好苗木调运和余缺调剂,保证良种壮苗供应。要抓住农闲时节,提前做好造林整地、工程招投标、施工道路维护,以及机具检修等前期准备,保障营造林生产需要。
要创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级绿化委员会要有效组织党政群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社会各界投身义务植树。要积极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充分运用全民义务植树网站,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策划网络植树项目,推广八类行之有效的尽责形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服务,多举措提升义务植树尽责率。要进一步深化与相关企业和组织的合作,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捐资捐物、认种认养等形式的尽责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土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要严格落实《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已建立档案的古树名木,全面设立保护标志和保护牌,依法实施保护;对长势衰弱、濒危的古树名木,积极开展抢救复壮,改善其生长环境。用好用活古树名木图文数据库管理平台,及时查漏补缺、更新维护,保护好古树名木资源。
要扎实推进生态空间治理工程。要认真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重点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要提前谋划,适时开展重点工程市县自查、省级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核查。落实《陕西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创新投融资模式,启动和储备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建立优质珍贵大径材培育基地。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落实《陕西省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完成150个行政村的绿化美化任务,着力建设森林乡村,提升村容村貌。加强低质低效和退化林分修复,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认真落实全国森林经营规划,组织编制县级森林经营规划,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通过实施森林抚育,调整优化森林结构,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功能效益。全面助力生态扶贫,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国家重大生态建设任务和中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巩固脱贫成果。鼓励贫困村组建造林专业合作社,吸纳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营造林,增加贫困人口劳务性收入。
要精准实施重点区域增绿增效。涉秦岭地区,要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认真落实《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明确治理目标、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制定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逐项逐条落实各项任务。在实施好生态修复各项工程的同时,开展受损森林生态系统和困难立地典型调查,梳理生态修复有效措施方法,打造秦岭生态修复试验样板。要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和森林抚育,持续提升森林质量,加快森林正向演替,促进秦岭生态空间提质增效。黄河流域各市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生态空间增绿。要在长城沿线风沙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关中北山、秦岭坡脚等硬骨头地段,加强抗旱造林技术研究,探索困难立地治理新模式,全面实施生态重建,补齐绿色断裂线。要启动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工程,对黄河干流西侧5-10公里、主要支流两侧2公里范围内防护林进行提升改造,提高防护功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打造沿黄生态安全带。同时,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理清发展思路,梳理储备项目,积极本地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