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27日,省委宣传部、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教育广大群众防火期严格执行四个“严禁”。
目前森林草原等处于高火险期,又面临清明节前后群众祭祖烧纸高峰,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各市委宣传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重要性的认识,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在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过程中,要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媒体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告》要求;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常识;加大对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责任人的媒体曝光力度。同时,在社区、林区、乡村、入山道口、林区公路、涉林旅游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知识常识的宣传以及造成森林草原火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宣传。发挥社区、村组力量,张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告》《2019年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标语。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要求及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等内容,倡导群众在清明节文明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