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人事报|改革必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改革之难,难在突破既有利益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大局意识,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和个人利害得失”。这告诫我们,改革必须有正确的利益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力量。


广泛凝聚共识,对顺利推动改革十分关键,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以什么样的利益观投身改革。在我国历史上,从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宋代的王安石变法、明代的张居正变法到晚清时期的洋务运动,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当时君主专制的政权性质和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化等时代因素局限,尤其是封建政权难以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改革中思想认识有巨大分歧,他们的变法都遭遇了强大阻力,有的甚至弄得自己身败名裂。如果没有广泛共识,改革就难以顺利推进,即使推进了也难以取得全面成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改革哪有不触动现有职能、权限、利益的?需要触动的就要敢于触动,各方面都要服从大局”。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管部门和个人利益在自己看来有多重要,都必须把利益观统一到改革大局下,自觉服从和支持改革,凝聚推动改革的意志力量。


当今改革,不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要敢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把握住利益这一根本问题,也就把握住了改革的立场和方向。马克思主义从不讳言利益,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马克思主义主张的“利益”是人民的利益、是群众的利益。我们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推进改革所要秉持的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指出“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只要有人民支持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之所以成功,根本在于赢得了人民的信任和支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也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改革必然牵涉各方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一定会有人获益而有人受损。我们必须在深化改革中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和个人利害得失。一则不应囿于一域之变化。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再小也是大,部门、行业等局部利益再大也是小。必须统筹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坚决破除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自觉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各类问题。二则不应困于一时之得失。改革要有长远目标、长远谋划,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不计一时得失。要善于算大账、总账、长远账,善于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三则不应惧于一事之艰险。改革是一个破与立的问题,不破不立、破而后立。立需要开拓,破需要勇气。要以“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的胆识勇气,以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责任担当,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共同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做好。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改革好比“磨刀石”,砥砺着我们在前进路上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为官与为民、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的关系;改革呼唤“铺路石”,期待着我们各尽所能、众志成城,形成合力、一抓到底。我们要时刻铭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坚持一切从党和国家的事业出发,将“小我”融入“大我”,用“大我”成就“小我”,讲政治、顾大局,在改革的浪潮中勇立潮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