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关于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工作的安排


关于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工作的安排


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民康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落实落细《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全面推进秦岭生态空间治理。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组织精准学习,明确重点任务

     秦岭是中国顶级生态空间。陕西秦岭面积5.82万平方公里,林地面积占85.2%,森林覆盖率69.65%,秦岭生态空间占秦岭总面积九成以上。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林业部门作为生态空间治理的主力军,在秦岭生态空间治理上必须一马当先,走在前列。去年12月2日,为全力推动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落地生根,省局正式对外发布《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新华社、人民网、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高度关注,国务院、外交部等政府网站纷纷转载。

      《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是省局立足部门新职能,围绕秦岭生态保护,深化提升工作效能,制定的“一揽子”行动计划和“总抓手”,涵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空间修复、生态服务与富民、科技创新、智库建设、保护执法与监督、生态文化宣传、组织保障等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41项具体措施,内容丰富、任务具体,为新时期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当前,省局关于《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及分工意见已印发并抄送涉及秦岭山区的六个市。各地要抓紧组织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十大行动》精神实质,结合实际,认认真真研究谋划,拿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把“十大行动、41项措施”夯实到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工作中去。

      二、加强上下沟通,确保步调一致

      “十大行动”分工意见,明确了各项具体任务的省局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尽管牵头单位都是省局机关处室(单位),但具体落实主要在秦岭各市县林业部门和省局直属单位。为此,大家必须统一认识,找准定位,潜心躬身,勇担使命,履职尽责。各地和省局牵头处室(单位)要加强沟通,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一是牵头单位要抓紧制定落实意见。“十大行动”41项任务的20个牵头单位要充分履行牵头职责,认真研究制定每项牵头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意见,理清工作思路,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组织指导市县各项行动顺利开展。二是配合单位要认真抓好分管工作。“十大行动”各项任务都明确了配合单位。各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职、积极配合,提出各自分管业务的落实意见或方案,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分管领域各项具体工作。三是相关市县要抓好细化任务落实工作。涉及秦岭山区的各市县林业部门和省局直属单位要根据“十大行动”,积极与牵头单位对接,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抓紧制定本市、本县、本单位具体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三、坚持远近结合,做到分类施策

      “十大行动”的具体任务,有些是需要长期开展的,有些是需要近期完成或有完成时限的,各地要区别对待,认真谋划,分类施策。一方面,要立足当下。针对“十大行动”中制定秦岭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建设秦岭国家公园、优化自然保护区、整合各类自然公园、修复受损森林生态系统,以及森林康养、自然体验、生态空间治理理论创新和技术体系构建、“数字秦岭”建设、 大秦岭研究院建设、秦岭大熊猫研究中心建设、朱鹮国际研究创新高地建设、生态绿军建设等“限时”任务,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另一方面,要放眼长远。针对“十大行动”中义务植树、生态产业、生态富民、严格监管审批、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举办秦岭讲坛、秦岭文化宣传、秦岭法治宣传、加强督查考核、加大资金保障等“长期”任务,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谋划,制定长期规划,并结合现有的政策和已有的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长期坚持、长期开展,有序推进。

      四、统筹新旧衔接,突出“行动”特色

      “十大行动”具体任务中的林地资源管理、森林经营与管理、加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野生植物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质量提升、义务植树、生态产业、生态富民、严格监管审批、加强督查考核、加大资金保障等任务与林业部门承担的原有常规性工作既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对于这些工作:一方面,要做好衔接。“十大行动”的具体任务不是孤立的,而是建立在已有林业工作基础上的。完成上述任务,开展相关工作,必须与相应原有常规工作、重点工程相结合,将相应政策和项目资金用于这些具体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创新提升。开展“十大行动”既要与原有工作结合,又不能简单照搬,要按照秦岭生态保护要求,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提升,突出“十大行动”的秦岭特色和亮点,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

      五、贯彻既有政策,健全治理体系

      开展“十大行动”,必须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已颁布出台的相关政策,同时,要结合我省和各市各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规划方案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秦岭治理制度保障体系。一方面,在贯彻落实中省既有政策上要硬。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政策,要充分运用这些政策来指导和规范“十大行动”的有序开展。另一方,在建立健全秦岭治理制度保障体系上要实。要结合“十大行动”有关具体任务,重点制定出台秦岭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森林经营方案、火灾防治方案、湿地保护专项规划、天然林保护专项规划,以及秦岭困难立地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和秦岭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飞播造林等专项修复实施方案。要加快制定秦岭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生态重建、生态富民、生态服务和生态安全等相关领域技术规范与标准,建立健全生态空间治理技术保障体系。

      同志们,秦岭生态空间治理蓝图已经绘就,希望大家凝心聚力,明确目标,夯实措施,攻坚克难,高效推进 “十大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