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引发热议丨两会进行时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引发代表委员热议,野生动物保护的话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彰显严厉打击决心



国家林草局动植物管理司司长张志忠:

5月22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管理司司长张志忠。他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严惩非法猎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体现出我国政府已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将产生深远影响,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平衡和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非法猎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不仅严重威胁野生动物种群安全还严重威胁生态系统安全。


张志忠说,野生动物保护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充分显示出我国政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为进一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提供了路径和方向。这一举措将带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保护更加重视,促使投入更多精力和财力打击违法犯罪,有效遏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势头,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他还认为,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国全民保护意识,将掀起人人参与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保护热潮,促成抵制非法交易等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这也体现出我国政府负责任的大国担当。”张志忠说:“这将为世界各国带一个好头,带动各国更加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施更加有效的从源头、中转、终端全链条联合打击非法活动,切实维护全球物种和生态安全。”


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时坤:

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时坤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表明了中央对野生动物非法捕杀和交易问题严重性的高度重视和严惩不贷的坚强决心,同时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构建新的国家治理体系中对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的重视。


国家高度重视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图片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在今年全国两会提出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


张伯礼建议,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除水生野生动物不做修改外,陆生动物建议扩至全部品种。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除医疗用途外,禁止个人和饭店、酒店、茶楼等餐饮机构购买和食用任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全面取缔野生动物经营集贸市场;禁止私自藏匿、家养饲养野生动物。


全国人大代表黎霞: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建议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名称修改为野生动物管理法,充分总结此前众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教训。黎霞说,建议增加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内容,并将这一立法目的、原则贯彻在整个修法过程中。


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

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建议,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应当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作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学恩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提高为野生动物价值及其制品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适当提升处罚力度。对来源于境内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建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联合执法机制,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网络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对来源于境外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加强国际执法合作,阻断国际非法交易链。


 图强林业局组织人员开展农贸市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图片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写进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有必要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设禁食野生动物与宠物的相关规定。他建议,对食用野生动物和宠物行为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和1000元以下罚款。在切断需求源头的基础上,朱列玉还建议,在刑法中增设“捕获运输交易屠宰野生动物罪”,严厉打击野生动物的捕获运输交易屠宰产业链,阻断潜在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朱列玉认为,在刑法中增加捕获运输交易屠宰野生动物罪,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捕获、运输、交易、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此规定符合中央政府关于严禁野生动物交易的指示精神,也有助于将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扩大到非重点保护动物,填补当前法律空白,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法律保护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认为,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野生动物交易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为从源头上予以禁止或杜绝,应在刑法中明确对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需求侧行为的规制。



 被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图片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多举措革除滥食野味陋习



全国政协委员胡卫:

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全国政协委员胡卫建议,必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打响野味非法交易阻击战。他建议由相关部门形成联合行动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野味库存专项清理行动;建立健全长效联合监管机制,借助大数据及“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全国性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信息联控平台。


另外,他也建议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加强生态意识教育,革除滥食野味陋习,重在观念转变,贵在移风易俗。为此,要让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伦理、理念、法规和卫健知识深入人心、扎根乡野,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传统陋习,树立文明饮食新风,在全社会培育起尊重生命、爱护自然的生态意识和健康理念。


全国人大代表孙维:

全国人大代表孙维表示,“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应成为人类的共识。应当把正确的文化认同与文化自觉引入法律,彰显生态文明思想的立法主旨与核心要义,禁绝野生动物“食供”。希望人类能从大自然给我们的教训中幡然醒悟,与大自然和谐共生,享受真正的美好生活。


敬畏自然,尊重生命,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图片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代表委员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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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黎霞建议:加强对未纳入名录野生动物管理


“不应仅限于保护与利用,应当将这部法律定位为野生动物管理法,不仅仅纳入保护名录的动物需要保护,没有纳入保护名录的动物也要纳入管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中应纳入考量的若干问题的建议。


黎霞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与《动物防疫法》之间缺乏科学有效的衔接。纳入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范围过窄,相关概念缺乏明确的定义。相关职能部门的权限交叉重叠,难以有效执法。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小。


黎霞建议,对野生动物必须进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非纳入保护名录的野生动物管理,从兼顾保护、利用与管理野生动物的目的、原则考虑,建议将该法改名为野生动物管理法更为恰当。同时,将野生动物全面纳入分类管理,分设保护名录、监管名录等不同名录,对不同名录的野生动物给予不同的保护、监管,避免出现野生动物监管的真空地带,对野生动物救护、收容方面的规范应考虑实际执法中的可行性,设立专门的野生动物的救护、收容部门。而对于非法食用野生动物要纳入管理、处罚范围,并加大惩罚力度,强化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黎霞还提出,在完善法律的基础上,执法环节也必须跟上。要改变以前多头执法导致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要让老百姓参与到野生动物管理中去。


此外,黎霞建议迅速对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论证,经充分论证证明是技术成熟、风险可控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产业,在完善相应的管理、检验检疫制度后,应及时允许恢复此类产业的生产、经营。经充分论证确实对人类生命健康、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且风险无法控制的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及时明确禁止养殖、交易,并及时组织扑杀、销毁,确定相应的补偿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孙维建议:扩大《野生动物保护法》适用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西安广播电视台播音部主任孙维,是秦岭大熊猫文化全球推广大使,今年全国两会,她提交了关于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建议。


孙维建议,首先应扩大《野生动物保护法》适用的范围,对野生动物实行全面保护。目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野生动物主要限于珍稀、濒危动物和“三有”动物,在实践中主要依赖于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相对于我国丰富的野生动物种类来说,列入名录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仅是少部分,保护范围远远不够。对野生动物实行全面保护,有利于维护生物链完整及物种之间的平衡。”


其次,建议《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系统性保护内容。孙维认为,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保护思想体现得不够。“例如:在58条条款中,‘利用’一词出现多达19次;第三章是‘野生动物管理’,而不是‘野生动物保护’。”孙维说,法律应对社会发展、民众生产生活与野生动物有关的“多方面”“全过程”做整体性的界分与规定,形成环节流畅、逻辑严密的科学管理程序和管理系统,补足短板、弥补空白,增强法律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最后,建议对人工饲养野生动物实行清单管理。对确实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野生动物,经公众推荐、专家评定,应出台目录,允许人工饲养,实行清单管理。不过,在清单中,要进一步细化利用类型,如科学研究类、观赏科普类、中医药用类、毛皮肉品类等,针对每个利用类型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以形成正确引导与有效约束。


全国政协委员潘碧灵:深化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提交《关于着力深化强化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提案》,建议修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强化相关部门职责监督,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管,有效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公众参与。建议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审议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制定和修订,确保两部法律的协调统一,配套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畜牧、渔业、动物防疫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等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修订完善法律 加大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今年提交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法律,提高现行法律中规定的罚款金额,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厘清监管职责等。


具体的修改建议包括:在立法目的上,修改为“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推进国家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法”。在适用范围上,将保护范围扩大到所有野生动物,但经科学论证,明显对人类有害的野生动物除外。


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制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今年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他建议,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制,对一些部门的职责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应当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作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对非法捕杀、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作出更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补充行之有效的打击措施。明确食用野生动物的禁止性规定内容和安全食用标准,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进一步补充明确保护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自然保护区内优美的环境成为野生动物生活的天堂(图片来源:中国绿色时报)